貨車一般用于營運,屬于企業營運車輛,所以到期申請報廢必須提供企業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、車牌兩塊、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,同時要提供車輛發動機和車架號碼復印件各一份,隨后到車管所領表填寫,并在表格上加蓋單位印章,這些手續完備后車輛就可報廢。
車輛的報廢流程:
申請車輛報廢時,車主需攜帶行駛證、登記證、身份證,單位車輛還需攜帶代碼證,客運車輛則必須攜帶道路運輸證和農村客運證明去報廢中心申請,申請成功之后報廢中心可以免費拖車,脫審的車不能報廢。
辦理車輛報廢手續時,車主務必提前查詢車輛違章記錄,如出現違章,需及早繳納,否則無法開具相關證明,單位車輛需要報廢,還需攜帶單位公章。
車輛報廢處理:
經檢驗確認車輛與號牌、證、檔案無誤,達到報廢條件的,將車輛送到指定地點,將發動機、駕駛室等部位做報廢處理后,由監督報廢處理的民警簽章,然后送到國家認證的報廢汽車回收公司進行解體處理,開具技術鑒定審批表,收回報廢汽車牌、證,經核查,注銷車輛檔案,開具《汽車報廢通知書》交付車主。注銷的車輛檔案,另外保存兩年。